2018-08-06
不久前有媒体报道,由文学网站“榕树下”创始人朱威廉发起的众筹餐厅“相约榕树下”业已停业,项目众筹股东追讨超过300万本金。与“落空间”、“卷福餐厅”这类起于名人效应的众筹实体店一样,众筹时争先恐后,开业时人声鼎沸,一年后关门大吉。
这些有着名人背书的众筹实体项目尚不能全身而退,更不用说许许多多草根众筹实体店了。据零壹数据统计,截至2017年上半年末,国内累计653家众筹项目中有392家关停。另一份来自众筹之家的数据则显示,2017年上半年,平均每月关闭7家众筹项目。众筹实体惨状可见一斑。
上表可见,众筹实体店平均寿命在1年时间,参与众筹股东多则数百人,少则数十人,涉及金额十数万到千万元不等。笔者在梳理这些失败案例时发现,“决策内耗”、“缺乏专业”是绝大部分众筹实体店最终倒闭的“主要原因”。
众筹买卖双方的“乐极生悲”
上文提到的失败原因:“决策内耗”、“缺乏专业”,其实细究下来,这些原因只是表象,根本还在于发起方与参与方对自己和合作伙伴认识不足。发起方高估了自身能力,低估了创业风险,以为资金是最大障碍,股东的资源可以轻松调配;投资方高估了投资回报,低估了投资风险,认为资金障碍解决,又有许多股东参与和监督,创业风险会降低许多。从一开始就没有准备好,到后面门店开业就只能疲于应付。
在人员组成上,名人众筹和草根众筹又略有不同。
名人众筹具备名人效应,依靠粉丝对名人的崇拜、信任,降低了人们对项目风险性的判别,在从众心理作用下,感性地认为,即便失败也不是自己一个人失败,公众人物也会极力维护自身的形象,避免失败。因此,名人众筹几乎没有什么融资阻力,渠道非常畅通。但市场不讲感性,也不论名誉,一旦失败,作为发起人将身败名裂,作为投资者将损失殆尽。
案例:
2015年12月22日和2016年4月23日,卷福餐厅项目两次在“开始吧”众筹平台启动众筹。“褚橙”策划人蒋政文借助畅销书作家“张嘉佳”作为营销噱头,招募粉丝参与到与张嘉佳一起做的“卷福”小龙虾线下餐厅项目。
由于借助名人效应,参与众筹的网友异常火爆,上海餐厅共有326人参与众筹,认购额超过280万元,最终认筹率达到284.35%,北京餐厅更是多达630人参与众筹,认购额达到1638万元,超出预期目标15倍。
北京项目上线后,杭州、深圳、沈阳、大连、郑州、济南、西安、宁波、厦门等城市同时宣布开启众筹。就在大家满怀期待认为可以轻松赚钱时,却迎来了一家又一家门店倒闭的消息。2017年卷福餐厅的8个城市店有7家已关店清算。
一位投资了郑州卷福项目的投资人表示,50个参与众筹的共建人共投入175万元,没想到开业一个月就倒闭了,175万瞬间蒸发!另一城市店的投资人愤慨地表示,部分店都是骗子在做,高价收转让费,拿投资人的钱乱花,半年时间就把众筹的100多万赔个精光。
草根众筹更多是依靠众筹项目的宣传和希望借助众筹实现投资回报的共同意愿而组织众筹。相比较名人众筹,草根众筹的发起方缺少权威背书,融资路径并不顺畅,为了建立信任,需要照顾到参与众筹的各个股东,虽然做到了信息公开,但决策内耗增加。
从立项到选址,再到商业模式,每一次决策都要与每个股东(或核心股东群)逐一征求意见,众说纷纭,意见不一,甚至成派系之争。事儿还没做,内部首先就不团结了。
小心公众募资踩踏违法红线
一些发起方通过微博、贴吧等网络公开渠道面向特定或不特定用户群发起招募,甚至承诺优厚回报,带有明显诱导投资的众筹行为,实际已经涉嫌构成非法集资。尤其名人众筹很容易模糊边界。
我国《证券法》第10条规定:“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2、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形公开的方式。”股权众筹是借助网络平台买卖股份实现投融资,在实质上其性质已类似发行证券。
案例:
因创立小众音乐App“落网”而盛名远播的胡建国,2016年向粉丝宣布他的实体店“落空间”的众筹计划,得到落网粉丝的热情支持。胡建国先后在广州、北京两地众筹总计超过300万元资金用于实体店落地建设(北京店众筹147万元,广州店众筹182万元)。经过1年半经营,2017年11月30日,胡建国突然在众筹股东微信群里发出通知,称因近期北京的清理政策,落空间北京店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需要关门。同时,已营业的落空间广州店也一并关闭。
始先,股东们表示理解,在一位股东试探性提出查看消防处理文件后,疑点逐渐增多,迫于股东们的压力,胡建国承认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并出具2017年财务报表。就是这份报表也被质疑有多出不合情理,比如182万元的广州店选在一个人流稀缺的别墅区,其获取门店的转让费竟高达50万元。种种疑点和对股东的重大隐瞒引爆了众人的愤怒,2018年初,北京30人集体起诉胡建国的诉状在司法局正式备案。
落空间是名人众筹的一个典型案例,依靠粉丝对名人的崇拜、信任,迅速实现众筹。作为众筹发起方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参与投资方处于从属地位。导致的结果是:发起方对项目运营和资金使用拥有绝对支配权,是否周期性财务公开,是否周期性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完全由发起方决定。这也必然造成信息的不对称。
因此一旦项目失败,发起方为了挽救自身在粉丝心目中的形象,便会对财务数据和公司结构做出人为修改,使失败看上去更多来自于“客观的不可抗力的外界阻力”。
落空间最终会呈现什么样的结果,还要看法律的裁决。从“相约榕树下”到“卷福餐厅”,再到“落空间”,一个个因名人众筹而引发的败局,不得不让人深思,越是拥有公众影响力的个人,其股权众筹的边界越容易模糊,也越令人担忧。
第三方平台不作为的推波助澜
除了个人通过互联网社交平台向公众发起众筹,还有一些应保护投资者、项目背调的需求而产生的第三方众筹平台,也在积极参与、协助众筹双方实现投融资对接。但在实际操作中,为攫取利益,却有一些第三方平台不作为,依仗对投融资专业信息的不对称,名为保护投资者,实为坑害投资者。
案例: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唯珍(北京)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在某实体店众筹平台股权众筹北京丰台店,一再违反股权投资合同,不开店,不退还全国各地投资人的投资款,严重侵害了全国80多名投资人的合法权益。项目发布后,该众筹平台没有进行投后管理,投资者投诉无门。
此众筹平台采取城市加盟分站模式,在全国36个省市开设超过100家分站,分站找项目,总站负责上线推广,分站总站按照约定标准拿服务费。在众筹项目方面,该平台已出现多次项目违约被投诉的情况。
涉及平台自身风险时,平台通过有利于自身的“网站服务协议”和“投资风险提示书”两项必须默认同意的“霸王条款”,将平台自身作为第三方管理监督的责任推脱的一干二净,“仅作为信息提供平台存在”。因此,一旦出现众筹项目违约,投资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平台方也不会受到牵连。
众筹的本意是集合众多小股资金集合成大资金,实现单个体难以完成的项目投资,旨在减小投资风险,同时在盈利前提下给予投资者等比例回报。
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出现了诸多偏差。比如投资者以购买心态投资,投资失败便要求追索,偏离了风险投资的认知;有实力的发起方,利用组织或个人影响力招募投资,很容易让投资者忽略投资风险,跟风投资;而作为理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第三方,却在专业信息不对称上对投资者权益不管不顾,无异于助长投融资的违约风险。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可支配收入得到增长,消费升级趋势明显,人们有能力有意愿拿出资金投资,为中小创业市场提供了肥沃的资本土壤,也是众筹投资的理论基础。
但商业诚信环境尚待提升,法制不完善导致的违约成本低,这都为众筹投资在实际操作层面带来不小阻力。实体店众筹风险远大于人们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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